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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賢(資料圖)
  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今日(7號)在《人民日報》刊登《全面推進依法治疆》,文中提到法治不是只有一種模式,我國法治不同於西方所謂“憲政”的根本點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我們的法治不是“三權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獨立”“司法中立”的路子。
  今年初,習近平曾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明,要“不斷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認識,堅決劃清與西方“司法獨立”、“三權鼎立”的界限,自覺抵制各種錯誤思潮的影響。”
  以下為全文: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我國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指明瞭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們要切實在學懂、學深、學透上下功夫,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努力開創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局面。
  依法治疆具有特殊重要意義
  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義重大。習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係我們黨執政興國、關係人民幸福安康、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具體到新疆來說,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對於推進新疆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義。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提出依法治疆、團結穩疆、長期建疆的總體戰略,為做好新形勢下新疆工作指明瞭方向。依法治疆、團結穩疆、長期建疆是相互聯繫的有機整體,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礎和前提,起引領和保障作用,是實現新疆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新疆情況複雜特殊,必須實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
  新疆是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須高舉憲法旗幟、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區,許多問題相互交織、複雜敏感。只有堅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統一的準繩和標尺,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
  新疆信教群眾比例高,宗教對社會生活影響大,特別是一些地方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嚴重。只有切實強化各族群眾法治意識,堅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才能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新疆是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地域遼闊,區域發展差距大,教育、就業等問題突出。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區域自治權與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相統一、保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與依法履行公民義務相統一;才能維護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效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
  新疆社會發育程度較低,工作基礎比較薄弱,有的幹部工作方法需要改進。必須依靠法治強化秩序觀念、現代觀念,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問題,不斷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新疆正處於暴力恐怖活動的活躍期、反分裂鬥爭的激烈期、干預治療的陣痛期。只有堅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團結爭取絕大多數各族群眾,最大限度地孤立打擊極少數敵人。
  把握好全面推進依法治疆的重大問題
  習近平同志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種模式,我國法治不同於西方所謂“憲政”的根本點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我們的法治不是“三權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獨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這個問題上絕不能含糊,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切實把握好以下重大問題。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保證各族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使各族群眾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央明確提出,當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勢力”的矛盾上升為突出問題,要切實把新疆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放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統籌謀劃部署各領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來進行。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也需要通過科學立法來引領、嚴格執法來落實、公正司法來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礎,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
  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2010年,自治區黨委針對“7·5”事件後新疆維穩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著眼科學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把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明確提出“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著力推進維穩常態化,維護新疆社會大局穩定。新形勢下,要深刻認識“三股勢力”是破壞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總根源,暴力恐怖活動是影響新疆社會穩定最直接、最現實的威脅,是國際公認的反人類、反社會、反文明的嚴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治尊嚴、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各族群眾的共同利益。深刻認識法治是現代社會的標誌,是新疆長治久安的基石,講法治就要堅決維護法律權威,違法必究,犯罪必懲。深刻認識秩序是社會和諧、文明的體現,是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導各族群眾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正當訴求,保持社會在有序軌道上運行,不斷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強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堅持依法保障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平等保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增強各族群眾的國家觀念、公民意識和法治自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依法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和義務,不管哪個民族、不管信仰何種宗教,都必須嚴格遵循憲法法律,任何訴求和意願都必須通過合法渠道表達和解決。
  堅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結合。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堅持打擊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導的一手也要硬;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多措並舉宣傳教育群眾、團結爭取群眾,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新疆精神貫徹體現到法治建設之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新疆地域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引導規範各族群眾的思想認知和行為模式,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堅持思想問題用思想方法解決,文化問題用文化方式解決,習俗問題用尊重態度對待,宗教問題按宗教規律做好工作,暴恐問題用法治和嚴打方式解決,最大限度地將各族群眾團結在黨和政府周圍。
  把依法治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習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必須著眼於新疆發展的重大問題,把依法治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努力開創法治新疆建設新局面。
  依法打擊“三股勢力”,促進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疆同“三股勢力”的鬥爭是長期、複雜、尖銳的,有時甚至是十分激烈的。嚴厲打擊“三股勢力”是維護新疆穩定的主要任務,也是新疆法治建設的重中之重。要適應當前鬥爭的新特點新形勢,完善有關立法,針對“去極端化”、互聯網管理、打擊暴恐音視頻等問題,制定完善相應法規規章,加快制定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依法打擊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依法加強互聯網管理,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傳播暴恐、宗教極端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保護合法宗教活動,保障信教群眾合法宗教需求,依法開展“三非”整治,嚴禁利用宗教干預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計劃生育,嚴禁宗教妨礙正常社會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嚴禁利用宗教干預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既尊重信仰宗教自由,也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嚴厲打擊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
  創造良好法治環境,著力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良好法治環境是寶貴的軟實力,也是一個地方的重要競爭力。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地區間競爭越來越由過去的稅收、土地等優惠轉向軟環境特別是法治環境。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作用和意義日益凸顯。要圍繞完善市場經濟環境,制定和健全促進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法規規章,進一步釋放發展活力。嚴格執法,依法規範各類市場主體行為,依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反對壟斷,打擊不正當競爭,堅決取締非法經營,嚴厲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建設法治社會,努力形成安定有序的社會秩序。法治既有協調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的“顯功能”,也有引領社會預期、凝聚社會共識的“潛功能”。要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成員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環境。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充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的作用,積極引導和推動制定維護民族團結、推進“去極端化”、打擊暴力恐怖等方面的鄉規民約、規章制度。重視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建設功能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確保憲法法律全面正確實施。必須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推進行政機關的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行政公開,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守公正司法底線,增強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完善有關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嚴格司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
  增強幹部群眾法治觀念,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讓各族群眾知道什麼行為合法、什麼行為違法,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眾首先是國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新疆絕不允許有法外之人。把法治教育培訓與法治實踐結合起來,讓各族幹部群眾在每一項具體的立法、執法、司法活動中學習法律、感受法治,自覺增強法治意識、國家意識和公民意識。各族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是“關鍵少數”,要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不越法律紅線、不碰法律底線,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以實際行動釋放以上帶下的正能量。
  加強和改進黨對依法治疆的領導
  習近平同志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是統一的。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依法治疆的領導。
  按照“三統一”“四善於”要求,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疆全過程和各方面,體現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既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統籌好法治建設各領域工作,又切實改善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不斷提高領導法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確保法治新疆建設的正確方向,確保黨中央依法治國的重大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加強黨委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自治區黨委要依據憲法法律治疆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完善依法決策機制,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支持自治區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人民團體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貫徹黨委決策部署,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
  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習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要註重黨內法規同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規黨紀,對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作者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書記)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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